“人文经典”领读——明德书院举行《共同体与社会》现场领读活动
作者:焦兴华 时间:2021-10-21 点击数:
2021年10月21日18:00,明德书院于管理楼418室开展《共同体与社会》本学期第一次读书会,此次读书会由董震老师领读,他与同学们共同阅读了本书的译者导言部分。
初识文本:从核心概念切入
作为著述颇丰的著作型学者,《共同体与社会》一书因其对欧洲现代社会学的奠基之功而成为滕尼斯诸作品中最为核心亦最负盛名的文本。在本书核心概念—“共同生活”的视域下,社会学不再囿于对单一具体人类活动领域寻求解释,进而转向对包含经济生活与政治秩序在内的总体世界以求理解。然而,嵌置于具体时空之中的“共同生活”绝非恒常不变,随着历史的演进,“共同生活”以成书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线,分为“共同体”与“社会”两种相互对立的古今生活组织方式及世界观。
成书历史:关于《共同体与社会》的谱系学
为超越理性主义及封建制各自的历史局限性,以期实现个体与群体的双向共生发展,滕氏在对霍布斯个体主义式张力国家观进行长期谱系学分析的基础上,参照黑格尔式集体主义国家意识,在心理学层面初步形成“共同体”与“社会”相对立的意识,并以此作为他针砭时弊、打破二元对立式传统国家观、新辟文化解决之路的理论起点。继而在法学框架内,通过对历史法学与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比较研究,腾氏得以建构“共同体”与“社会”这对相互对立的社会学名词。进而,以法学、政治学等诸学科的前辈研究为基础,结合民族历史与时下学术热点,滕尼斯得以完成对《共同体与社会》一书理论体系的有机建构,并将“共同体”式超理性主义伦理精神的辩证回归视为人类共同生活之最终文化解决方案。
文本本身:文本脉络及主要内容
在简述本书的论述脉络及相应学科视角后,引言进而转入对本书内容的大致阐述,可被分为:共同体与社会、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共同体的自然法与社会的自然法三部分。
为真正理解“共同体”与“社会”的二元对立,作者进而转向心理学领域寻求解释。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这对相互对立的抽象概念就是作者给出的答案。以欧洲普遍历史进程、诸近代理论及时下实验心理学研究为基础,作者将本质意志和选择意志的对立视为同时存在于个体内心的矛盾思维倾向。
立足于上述部分的论述,第三部分则从法权和政治哲学的角度解析“共同体”与“社会”的对立。滕氏以“自然法”这一既反映古今人类共同生活的原初思维结果又统摄法与政治的根本原则为切入点,参照柏拉图及霍布斯理想国家观之古今对立,接受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传统,从公法与私法两个维度分别比较自然法差异。
“社会”取代“共同体”的剧变虽是历史的必然,但是看似完胜的“社会”本身却限于自身与生俱来的极端理性倾向而孕育着自我毁灭的种子,因而,作者希望在一个现代“社会”中尽可能呼唤“共同体”的回归。
领读最后,同学们与董震展开交流,董震对同学们的问题与疑惑一一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