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中心概况

2005年2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大连海事大学成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5年3月,学校成立MPA教育中心。2013年4月,MPA项目顺利通过“第三批全国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

在培养目标上,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始终坚持行业发展特色,以满足交通行业发展对高级管理人才的实际需求为办学方向,秉承“建立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运用提升能力的教育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的价值取向;贯彻立足实践的培养宗旨”的教育理念,以“培养一流的公共管理人才,推进交通运输管理的现代化”为目标,与交通、海事、港航系统的相关单位展开密切合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在培养模式上,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充分发挥百年海大的深厚底蕴,深入发掘师资优势、学术资源和科研成果,积极整合校内、外部资源,为交通运输行业高层次人才再学习、再深造提供良好机会;为行业内相关单位与学校科研技术合作搭建广阔平台;在集中了学校优势学科的优秀师资同时,还聘请了几十名政府官员和专业学位教育专家作为客座教授和实践导师;中心拥有广东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天津海事局、天津港等十余个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实践基地。

从成立到至今,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立足交通、海事,服务于社会,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先后为交通运输部机关、9个国家直属海事局、2个地方海事局、6个省级交通厅、1个地方政府组织部(舟山市委组织部)、辽宁省及省外政府部门培养了千余名MPA高级管理人才。一流的培养模式、一流的管理方式,使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新的历史时期,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部、学校关于专业学位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与相关规定,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创新管理为驱动,推动MPA专业学位向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专业学位教育品牌,为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培养出越来越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

版权所有 © 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